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协调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了13家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若申报企业自行选择外省区中介机构,在专项审计报告中须附中介机构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推荐名单及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二)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问题。申报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其认定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参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在科技厅网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关于企业核心信息变更问题。申报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等核心信息变化的,务必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内完成“核心信息修改(更名)”处理,再进行认定申请。
(四)关于编制申报材料的中介机构。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不指定、不推荐任何中介服务机构。请申报企业警惕各类乱打旗号、乱许承诺的中介服务机构,并及时向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应合理安排企业填报时间,防止因申报过于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如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政策及网络申报系统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一)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白 青 杨 芳
电 话:0951-5032792 5044688
(二)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叶学军
电 话:0951-5026942
(三)申报咨询QQ群
宁夏高企申报交流群(群号:585204753,一个企业只允许一人入群,申请入群请注明企业名称及个人姓名)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2.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机构推荐名单
3.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表
原文转自: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